天山網訊(通訊員樊斌奇報道)2014年上半年,新疆昌吉州及所屬縣市兩級紀委共查處違反中央“八項規定”和自治區、州“十條規定”的問題40起,點名通報案件7起,處理144人,並取消其當年評優評先資格,其中5人受黨紀政紀處分。
  據瞭解,2014年1-6月,昌吉州兩級紀委緊緊“扭住”元旦、春節、清明、五一、端午5個節日點,多次開展監督檢查,抽查酒店、農家樂、度假村、私人會所、商場895個/次,拍攝疑似車輛2004輛,查處公車私用問題5起,問責16人。在開展公款“吃喝風”專項整治活動中,昌吉州紀委對134個單位的594張疑似違規接待票據進行了初核,通報批評了43個單位。昌吉州在開展治理“庸、懶、散、奢”專項活動中,先後3次暗訪州縣兩級單位412個,通報批評56個單位。在開展“媒體問政”監督活動中,全州有52個單位參播了“昌廣行風熱線”,共播出115期,辦理答覆群眾各類訴求528件。昌吉州還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訴求辦理情況42次;啟動了“電視問政”活動,州藥監局、衛生局、住建局等6個單位作為首批被問政單位參與了活動,現場受理12個問題,並提出整改目標、時限及措施。  (原標題:新疆昌吉州上半年144人違反“八項規定”被處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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